【导语】2018年7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4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确定拟选调人选
坪山区委组织部综合考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其中拟选调人员为市外(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公务员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如有审核不通过、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调名额由坪山区委组织部确定是否按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布选调结果
坪山区委组织部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调结果。公示期7天。未获选调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研究任职,正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23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通报,取消选调资格,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拟选调公务员属跨职组职类转任的,按《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跨职组职类转任规定》(深人社规〔2015〕16号)执行;
(四)本次选调对入围面试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食宿补贴。考生在面试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的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食宿票据原件,以及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写的各项信息并结合交通、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若考生未能在面试当天提供票据或提供银行等信息错误的,将不能获得补贴,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补贴标准:广东省内深圳市外1000元/人,广东省外2000元/人;
(五)咨询电话:职位表中含各单位联系方式;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六)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七)本公告由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坪山区2018年7月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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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