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5眉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面向基层遴选1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眉山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工作人员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市符合遴选条件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吃苦耐劳,勤奋敬业,作风务实,严于律己,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2.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区县党委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1年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6日—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028)38168059。
3.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准确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2张两寸免冠照片、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具有1年以上区县党委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且须经区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