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云南:2015昭通市直机关遴选37人公告(第一号)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公开遴选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参加遴选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为30%。
加权合成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总成绩相同,则经历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若经历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按照干管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公开遴选单位及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管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出的通知按时到遴选单位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遴选资源,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公开遴选。
四、纪律与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thrss.gov.cn/)查询遴选工作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要求进行的;
(二)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三)擅自变更公开遴选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二)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三)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四)违反考察纪律的;
(五)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六)违反公开遴选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遴选纪律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昭通市公务员局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2006
昭通市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870-2125983
原标题:2015年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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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2、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
5、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6、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信息采集表
7、2015年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8、各单位经历业绩评价实施细则(共5家单位)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昭通市公务员局
201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