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甘肃陇南徽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及县委巡察办选调1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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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及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共选调19名工作人员,其中:县委巡察办事业编制2名,县纪委(监委)机关事业编制4名,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事业编制13名(县直单位带编制4名,乡镇干部及教师9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及驻徽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不含副科级及以上),符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条件和要求的均可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报考县纪委(监委)机关岗位要求法学类、财会类、审计类等相关专业。
4、报考县委巡察办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岗位专业不限(同等条件法学类、财会类、审计类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乡镇干部需在乡镇工作满5年以上;教师需任教满5年以上,时间截止2018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