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陕西安康市公安局遴选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上述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2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人员;
4.未经本单位同意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或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与遴选(选调)机关(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遴选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遴选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遴选(选调)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相关要求等事项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k.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市公务员局负责组织,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考者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变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2.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有效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警察授衔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以及遴选(选调)职位具体资格条件相应的证明资料。
3.报名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遴选(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接受由他人代为报名等情况。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4.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至7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安康市创业大厦一楼(高新区安康大道);
联系电话:0915-3214338(市公务员局),0915-3181115(市公安局)。
5、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遴选(选调)计划。
6、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统一由市人社局印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领取时间:7月30日下午15:00-17:30。领取地点:安康市创业大厦915室(高新区安康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