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年武汉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10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遴选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7月下旬,面试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由各遴选机关在统一的时间段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题采取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命制与遴选机关命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人,主考官由遴选机关党委(党组)选派。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少于三分之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具有丰富组织人事工作经验且持有面试考官证的人员中选派。
5、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普通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1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机关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各遴选机关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
2、体检
各遴选机关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遴选机关确定拟遴选人选后,以书面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到遴选机关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提前与遴选机关联系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五、公示与任职
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匹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遴选机关分别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原工作机关和遴选机关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27)82402593(市委组织部)
(027)82402941(市公务员局)
附件:
1、武汉市2015年度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武汉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公务员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