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预览

方式一直接手机输入网址

方式二扫描二维码

微信
微博

广东:2015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3人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广东:2015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3人公告

【导语】广东:2015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测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笔试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者,不纳入体检人员范围。

  3、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局负责考察。

  5、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考察采取“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查评价不合格的考生采取一票否决,不予确定为选调对象。

  2、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局班子集体研究,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的名次,可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的;

  (3)拟选调人员放弃的;

  (4)导致选调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3、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7722(办公室)。

  4、选调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详见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公告(http://www.qydpc.gov.cn/)

  原标题: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1.学历专业要求表.doc

  2.报名表.doc

加入中公遴选备考群,关注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公众号:中公公务员遴选考试,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更多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遴选考试公告公务员遴选报考指导中央遴选考试公告等。

更多省份考试信息请点击查看:浙江遴选考试湖北遴选考试浙江遴选考试等。

访问手机版:https://m.zglinxuan.com/szlx/zkgg/4462.html

{{msg_type_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