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公务员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可从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下载);(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109室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第二秘书处。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0755-88127073、88128235。传真:88102859。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ermic@sz.gov.cn。
4.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厅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我厅按照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择优选择25名考生来深圳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选择排名前15名的考生进入面试。按笔试分、面试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5名考察对象,同时确定3名递补考察对象。5名考察对象中,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的,对3名递补考察对象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四)组织考察。我厅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5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六)公示。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二)如有需要,获选调的公务员可按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规定申请人才住房。
(三)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原标题: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