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海南省海口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人公告(面向全省)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导语】2018年海南省海口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人公告(面向全省)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海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海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海南遴选考试通知 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海口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口市国资委)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员岗位
海口市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拟选调管理岗位4名。其中,财务管理岗位1名,法律事务岗位1名,文秘管理岗位1名,党组织管理与档案管理岗位1名。具体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海南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在省内其他市(县)、乡镇级事业单位工作的,调动工作年限应符合省市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须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报考法律事务岗位的,须具有法律相关专业(具有1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报考文秘和党组织管理与档案管理岗的,须具有中文、计算机、人事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
5、年龄35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