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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十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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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十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导语】湖北:2015年十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4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推荐报名

  按照个人申请、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组织推荐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考申请,经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

  2、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选;

  3、《推荐报名人选花名册》、《报名推荐表》、照片(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等材料,于6月23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

  对同一遴选职位,各县(市、区)推荐报考人员不超过10人。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等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应对考生原始证件进行核对,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遴选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选资格。

  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核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放弃考试的,应在考试前三天向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弃考的,三年内不得参加遴选考试。

  (三)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1、笔试。笔试根据遴选岗位情况实行分类测试。测试类别分为综合文秘类、综合管理类、财会审计类、计算机类等。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遴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武当党建网、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并在武当党建网、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公告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放弃面试的,该遴选职位面试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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