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5甘孜州遴选州纪委监察局机关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考试
1.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时间为150分钟。
(1)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调职位数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根据报考人员意愿在笔试前1天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职位进行削减,若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
(2)笔试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对象与考调职位数的比例按5:1的差额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不低于2:1。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岗位拟遴选人数的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形时,不进行递补。
2.体检。体检人员与考调职位数按1:1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根据考察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递补对象。
(六)试用和调动
1.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试用(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递补对象;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州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拟调动人选名单,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考试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4.正式调动后,自行解决配偶调动和住房问题。
5.本次公开遴选的部分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有关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随时畅通。
六、纪律与要求
公开考试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州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2833099;州纪委信访室举报电话:2833002;州纪委干部监督室监督电话:2833057;州纪委传真电话:2833639。
原标题:公开遴选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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