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7月4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1)报考文秘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写作8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2)报考法律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法律专业知识8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2015年7月13日—15日,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在7月14日(9:00— 12:00,14:30—17:00)至7月16日(9:00—12:00)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二办公楼0119房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7月21日9:00—12:00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2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政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时所要求提交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只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含)。
(五)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等能力。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现场,面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考生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 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七)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人事部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主要考察入围对象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
如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公示。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对体检、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长沙市政务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试用对象。
(九)试用。已确定为试用对象的,由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与所在单位协调办理借调手续,到中心机关跟班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人事、组织等关系与原单位保持不变。
六、要求和联系电话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1-88665072;监督电话:0731-88665078;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731-84442098;
原标题: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