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山东济南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机构选调20人(面向济南市市县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选调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1:1.5比例由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都确定为考察人选。
选调机关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选调机关取消考察人选资格。
五、体检、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考察工作结束后,选调机关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结合职位需求,按照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或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在同职位其他考察人选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要向选调机关写出书面申请。
选调机关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分别在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帮助工作。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测评。选调机关根据试用部门提供的情况和平时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济南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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