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遴选2名初级中学校长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同时从事中小学课堂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职务3年及以上。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和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五)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六)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获得市级及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有严重违反师德规定并受到处理的;
(五)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相关待遇
(一)安家补贴。对已录用的张店区以外的校长给予专项安家补贴。其中:具有区(县)级名校长、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之一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首次拨付3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三年拨付余款);具有市级名校长、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之一的,给予80万元安家补贴(首次拨付5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三年拨付余款);具有省级及以上名校长、拔尖人才、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之一的,给予200万元安家补贴(首次拨付100万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分三年拨付余款)。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聘用岗位根据聘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确定,符合条件的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三)相关人员安置。配偶、子女及校长合作团队人员安置按《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发〔2017〕34号)落实。确有需要时,实行“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