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5年南通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3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为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南通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办法(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38名公务员(工作人员)。
一、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级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街道)或园区机关工作经历),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4)除职位有特殊要求的,科级领导职务参加公开遴选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参加公开遴选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相关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