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选调4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3)请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邮寄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房产办公区五楼住建综合(2)室,邮编:528200。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选调公务员报名材料”,交邮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黎女士,联系电话:0757-86287720。
(二)审核报名资料。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素质。笔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以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能进入面试的,不再另行告知。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组织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选调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办理转任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未录取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五、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不够1:3比例的不予开考。
2.确定调入的公务员,均任职为科员职务。如在原单位任职中层职务的,须自愿放弃原任职务。
3.家属随迁等个人事项自行解决。
4.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解释。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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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