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2015年盐城市重点开发区选调5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按照盐城市“515”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为全市重点开发区(园区)公开选调55名专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南新区等31个部门(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5名专门人才。具体职位详见《盐城市重点开发区(园区)公开选调专门人才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市、县(市、区)各类开发区(园区)人员不纳入此次选调范围。
(二)选调条件
本着为“服务经济、服务产业、服务项目”选调优秀人才的宗旨,坚持“精挑细选、好中选优、选准选好、宁缺毋滥”选调优秀人才的原则,实施选调工作。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了解产业经济政策,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热心招商事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担任副科职及以下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盐城市重点开发区(园区)公开选调专门人才计划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人员管理、待遇和使用
市直选调的专门人才,其人事关系调入市直选调部门(单位),脱产到有关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挂职5年(详见《盐城市重点开发区(园区)公开选调专门人才计划职位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南新区(城南科教城)选调的专门人才直接调入。
(一)选调的专门人才的管理。挂职期间,挂职开发区(园区)和选调部门(单位)对选调的专门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主要考核其工作实绩。
(二)选调的专门人才的待遇。选调的专门人才行政、工资关系放在选调的市直部门(单位),享受选调的市直部门(单位)同类同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挂职开发区(园区)同类人员有关奖励政策;到县(市)开发区(园区)挂职的,可按盐财行〔2014〕23号文件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往返交通费。
(三)选调的专门人才的使用。选调的专门人才工作业绩突出、德才兼备的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纳入县处级后备干部培养。选调的专门人才5年挂职期满,可选择回选调的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也可以选择留在挂职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作。对选择回选调的市直部门(单位)工作的,选调部门(单位)落实相应的岗位和职务;对选择留在挂职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作的,由挂职地党委提出安排合适的岗位和职务,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6月10日09:00-6月25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6月10日09:00-6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只能选择与本人身份同性质的岗位(或顺向身份)。报考人员登录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ks.gov.cn),点击报名链接,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 (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挂职开发区(园区)为主,商同选调部门(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