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甘肃酒泉市直单位遴选(选调)22人公告(第一期)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低于1∶2。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遴选(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公开遴选(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市人社局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的比例不超过1:2。
2.组织考察。遴选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履历分析、考察组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
考察结束后,市人社局根据各遴选(选调)部门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上报的拟遴选(选调)对象考察结果,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体检对象与遴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各遴选(选调)单位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市人社局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选调)对象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调)资格。按本职位综合排序名次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按照人事调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转任或调动手续。
原标题:2018年酒泉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第一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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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酒泉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第一期职位表和报名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