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司法文秘人员、信息技术人员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
(6)报考司法文秘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规定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主要工作成果(如撰写文稿、发表文章等)、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资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
(8)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还需对报名人员进行实践测试,实践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开考比例为1:5,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缩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
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司法文秘工作人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得分,从到低分分别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考察(政审)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分别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根据盐城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考察,并对照政法机关公务员招录政审标准进行政审。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六)确定人选
市中院党组根据差额考察量化比选结果,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差额考察量化比选分值相同,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体检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可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任命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公务员调动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职务任命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69665760、69665761
传真号码:0515-69665759
原标题: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文秘工作人员、信息技术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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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文秘信息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