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西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 岗位调剂及选调计划核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为1:7,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5。若某一职位的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则取消或相应调减该职位的公开选调计划数,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2018年5月16日)下午5点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5月20日(周日),笔试考点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考点统一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及确定人选
(一)考察。
根据公开选调的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差额考察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二)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及职位需求,市纪委常委会择优确定选调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