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甘肃甘南州纪委甘南州监委选调机关人员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面试
从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考察。州纪委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行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洁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纪委机关。考察组要核查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基本情况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六)公示、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州纪委网站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拟选调人员到州纪委工作,试用期满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拟选调人员在公示试用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问题的,或其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可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3.任职。结合工作需要按程序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