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北:2015年十堰市房县纪检监察系统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公务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00分,并按40%比例折算计入选调考核总分。
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县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比例折算计入选调考核总分。面试成绩将在县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考察
按选调对象折算后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底进行排名,并依照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提出选调建议。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选调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选调人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县内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选调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调任。被调任的人员原来是行政编制的调入后仍占用行政编制,原来是事业编制的调入后仍占用县内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本《公告》同时在《今日房县报》、《今日房县网》、《清风房陵网》、《房县党建网》发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等具体事项将在《今日房县网》、《清风房陵网》、《房县党建网》公告通知。
3、本《公告》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250844、3250380、3222060、3223536。
附件:房县纪检监察系统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doc
房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