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饶平县纪委监察局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察局将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其中1名女性),安排到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资格条件
选调职位为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办事员或科员,选调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表现优秀,身体健康,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本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2.符合服务期限规定,没有服务期限规定的,应在公务员岗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科员及以下职务;
6.熟悉中文、法律、财务、土地管理和工程建设业务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选调:
(一)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后方可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5年6月1日上午9时—6月12日下午16时。
3.报名地点:中共饶平县纪委办公室。
4.咨询电话:0768-7502174。
5.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及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材料审核资格,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考试
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组织考察和集中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拟定选调人选。
(六)试用期限
拟选调人选先借调到饶平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间拟选调人选的人事、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七)有关事项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原标题:饶平县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务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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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饶平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