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安徽凤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选配10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配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5月12日至15日)。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党组织,由所在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组织推荐(5月15至18日)。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视自愿申请人数等情况,可推荐自愿申请人员,也可推荐其他人员,提出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限,填写组织推荐表(附件2)、组织推荐统计表(附件3),书写推荐函,交至县纪委组织部。
3.资格审查(5月21日至22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协同组织实施,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5月23日至28日)。由县纪委组织部进行考察,形成推荐人选考察材料和现实表现材料。
5.公示录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配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配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选配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配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正式办理有关手续。
本方案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凤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人员选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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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凤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配工作人员组织推荐统计表.xls
中共凤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 共 凤 阳 县 委 组 织 部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