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江西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5月20日(周日),笔试考点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4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面试考点统一设在抚州,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考察及确定人选
(一)考察。
根据公开选调的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差额考察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入闱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二)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及职位需求,市纪委常委会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市纪委将拟选调人选在《抚州日报》等市级主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它事项
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纪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4-8288194。
原标题:抚州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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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抚州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