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安徽省南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的方式进行。
1.报名。报名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南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自荐材料。自荐材料的主要内容须包括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自我任职的优势和不足等。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县文明办,党政大楼6017室,联系电话:6827186。
2.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分别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考察。根据报名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确定6名考察人选,报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考察组深入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拟选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4.选调。考察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选调人选3名,报请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选进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出具试用期表现材料,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正式选调的人选,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原标题:南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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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陵县委宣传部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