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安徽省南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选调3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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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中共南陵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南陵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编制余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文明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整个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选调对象
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专业(有1年以上文明创建工作经历报名人员不受专业限制)。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