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四川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考调机关工作人员1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二)考试
本次考调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司法行政人员(文秘)和司法行政人员(财务)职位的人员,须技能测试合格后方能参加笔试。技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技能测试
(1)司法行政人员(文秘)职位技能测试,由州法院安排进行现场写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司法行政人员(财务)职位技能测试,由州法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财务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
技能测试地点: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招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州法院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三)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法院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审判辅助人员(执行)职位差额2名,其他职位差额1名)。由州法院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对象自愿放弃的,提交书面申请,不再递补考察对象。州法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