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遴选2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忠县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有21个县级机关岗位遴选25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简称:参公人员,下同);有11个县级事业单位岗位遴选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15年忠县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对象
公布的遴选职位一律面向本县在编在岗人员公开考试遴选,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考试。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 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 具有与遴选职位(岗位)相同的个人身份和经费供给渠道,参公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岗位,公务员可以报考参公事业人员岗位;
4. 在乡镇工作时间满2周年及以上;
5. 由政府委托为乡镇基层单位定向培养的大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要满最低服务年限;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和专业或职(执)业资格及技能等其他报考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县管领导干部;
2. 2014年2月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选调生除外);
3. 尚在试用期的;
4. 受处分期间的;
5.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6.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 通过公开招录、公开遴选、调动等至现单位未满3周年的;
8. 在最近3年遴选考试中,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的;
9. 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因违法违纪暂不确定等次的;
10. 今年报名参加县内外公开遴选和招考超过2次的;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乡镇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