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湖南:2015年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9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关于印发<市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娄组通〔2014〕35号)、《关于认真做好省直机关从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湘人社函〔2011〕39号)、《关于认真做好市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娄人社发〔2011〕7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娄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娄底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9名。具体见《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2年以上(含2年)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含2年)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 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工作人员(以公告之日所任行政职务、职级为准);
5.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部分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
8.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条件,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报名地点:见附件1
2、报名要求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人员到遴选机关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填写完整的《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附后)一式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
3、最低开考比例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或取消遴选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