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选调2人公告(江苏)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团区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科员及以下岗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2、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7、与团区委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回避情形。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组织实施,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有: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奖励证书、发表的文章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对报名人员提供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选调职位人数的3:1比例,如不足,则相应削减选调岗位。
3、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岗位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拟考察人选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提供,则依次进行替补。区委组织部、团区委联合成立考察组对其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考察成绩占2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5、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按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最终成绩相同的取考察分数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予以递补。
6、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大丰日报》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符合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动要求及程序,办理正式调动相关手续。
四、公告与考试时间
公告时间:4月4日-4月17日。
报名时间:4月13日-4月17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团区委综合部办公室
(区行政中心东附楼3楼2304室)
联系电话:0515-87033060。
五、其他事项
选调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综干科:0515-83818538。
团区委综合部:0515-87033060。
监督电话:
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515-83811010。
原标题: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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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共青团盐城市大丰区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