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陕西大荔县纪委监察委在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遴选1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将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在县人民政府网、县纪委监察委“同州清风”网等公众平台上发布遴选公告。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如实填写《县纪委监察委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3日(工作日每天8:00至12:00,14:00至18:00),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为中共大荔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112室(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县医院东邻)。
联 系 人:郭香蕊
咨询电话:0913-3253359
3.资格审查
由县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4.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监督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经济社会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开遴选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计算确定。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开遴选。
6.体检
依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地点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履行相关公开遴选程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组织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进入考察、体检,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察由县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情况,并逐人形成书面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