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上半年重庆忠县纪委监委遴选7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试
遴选总成绩由笔试、面试、考察组成,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35%、15%折算遴选总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相关知识水平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面试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面试时间及具体有关事项由县纪委监委负责通知,并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
六、考察
县纪委监委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量化考察人选。
量化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实行量化计分,由县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进行评分。
七、确定遴选拟试用人员
根据遴选笔试、面试、考察,分别按50%、35%、15%折算遴选总成绩。根据遴选总成绩、考生平时一贯表现和岗位匹配度,召开县纪委常委会确定本次遴选名额和拟遴选人员。
八、公示、试用和调动
(一)拟试用人员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向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至6个月。
(二)试用合格的予以调动,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回原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