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5年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开选调10人的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在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下载(点击这里)。
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20日,每天9:00-16:30。
报名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二楼一会议室(哈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履历表;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我委机关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名额。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选调职位条件,可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命题、笔试监考和面试外请考官等事项由省委组织部负责。
1.笔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采用闭卷方式,内容密切结合机关工作实际,测试应试者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侧重考核文字综合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50分。面试考官为7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考官不多于3人。
3.考试时间和地点。定于5月23日上午9:00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常委会议厅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法工委职位差额确定3个人选,其他职位等额确定人选)。商所在单位同意后,我委机关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合格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常委会办公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选放弃选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龙江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进行为期2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选调进入机关人员,至少在机关工作3年以上。
咨 询 电 话:0451-58853159、58853156
纪检监督电话:0451-58853115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