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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共广东省翁源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干部工作规定》(韶纪发〔2012〕11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广东省翁源县纪委、翁源县监察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公务员6名(科员),调入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三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扎实,勤政廉政,奋发向上,团结合作。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适应外出办案和经常加班加点的工作要求(比较适合男性报考)。
6.年龄32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文字功底较好者、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会计等部门工作经历者或所学专业为审计、会计专业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8.现任科员职务。自报名之日起,职级发生变动,与选调岗位条件不一致的,按选调岗位条件任职定岗。
选调对象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未达机关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者,正接受处分期间、接受纪律审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终结者,以及具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或转任情形的,均不列入选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