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江西吉安市安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选调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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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工作力量,更好地满足企业和群众办证的需求,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拟按照“编随人走”的方式从全县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选调12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选调岗位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岗:12名。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范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县房管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稽查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管理所、农村公路管理所,县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建筑设计院,县城管局市场服务中心,县煤矿监督检查局,县国有物资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自收自支事业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2.2006年1月之后进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必须是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聘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人员;
3.试用期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2018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