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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石柱县城市管理局选调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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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重庆石柱县城市管理局选调8人公告

【导语】2018重庆石柱县城市管理局选调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选调报考人员根据所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及自身情况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于2018年3月31日(周六)上午8:30以前在人社局6楼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报到时间为3月31日(周六)上午8:30前,面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量化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量化考核人选。若最后一名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量化考核。若计划选调人数与实际进入量化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则所有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量化考核。

量化考核由县城管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考察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其具体计分办法为:

(1)日常表现考核50分

1.年度考核18分。以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一次计6分,称职一次计4.5分,三年累计分为其年度考核最后得分。

2.任职经历15分。以近3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职情况为准。任中层职务的(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为依据),每满1年计5分,未任中层职务的每满1年计3.5分。

3.遵纪守法7分。近3年(2014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律监察部门通报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4.荣誉奖励10分。考察对象自参加工作以来,个人获全国性表彰(包括中央和国家部委表彰)的,计6分;获省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计5分;获省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年度考核除外),每次计4分;获县级部门,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每次计2分;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安排的扶贫工作,且具体联系有贫困户的,计5分。本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表彰依据由考察对象本人提供,考察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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