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贵州:2015年镇远县部分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1人实施方案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七、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遴选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入闱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如出现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由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县级以上相关单位遴选(选调)。对用人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好)方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察
(一)考察对象及人数确定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先考察后体检的办法进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本职位遴选计划数确定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上述规定列入考察对象。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考察对象;本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面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或自动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等原因致使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按规定比例依次递补进入考察,无人递补的,则按实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
(二)考察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考察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一般为干部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可按照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
九、拟调对象的确定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分析,客观评价,写出考察报告,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由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提出拟调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十、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各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其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的人员,并在镇远新闻网等媒体上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如遇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5722417(县人社局干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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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镇远县上半年镇远县部分行政、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