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湖南株洲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1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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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湖南株洲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1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株组〔2016〕96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市直机关集中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市直机关共计划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12名。具体见《2018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省市州以下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省垂直管理在市州的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下同)。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