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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单县县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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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单县县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

【导语】山东:2015年单县县直单位遴选2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考察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考察对象的最低面试分数线)。

  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职位,36—40岁(1974年6月1日至1979年5月31日之间出生)的录用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如果上述年龄的拟录用人选超过三分之一,则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录用,录用到规定的限制人数为止(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报经县委同意后,在县湖西大厦公开栏和拟录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录用人选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监督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公开遴选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考试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4、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组织讨论情况等。

  对公开遴选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对违反以上纪律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监督电话:4612380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成立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遴选的具体工作。

  原标题:单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单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职位表

  2.单县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单县县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县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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