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广东韶关市遴选公务员2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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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广东韶关市遴选公务员26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和广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培养和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青干部,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经历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我市决定面向全省各县(含市辖区、县级市,下同)、镇(含乡和街道,下同)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26名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年青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广东省辖区内县、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中央和省设在县、镇的机关(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列为遴选对象。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3月19日。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含3月19日);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
(四)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六)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未达省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均不列入遴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