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湖南石门县水利局选调公务员(参管人员)2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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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的意见》(石组发〔2017〕1号)文件精神,石门县水利局决定在全县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职位计划
石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计划2名。
二、资格条件
1、全县范围内实行公务员制度(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为公务员(参管人员)的人员。
2、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公务员身份,工作经历时间均截止到报名结束时,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等次)
6、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3月16日—3月2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2、地点:石门县水利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自行下载《石门县水利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名须由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四、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考试
(一)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总分为100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石门县水利局网站、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内容为材料作文。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时间:3月27日上午9:00-11:00(笔试);4月3日上午9:00开始面试,每人十分钟。地点均为石门县水利局。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石门县水利局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八、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确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由主管部门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并将选调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选调人员名单在选调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水利局写出《石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备案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监督
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法治群团工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水利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覃碧霞 联系电话:13487661570
0736-5329856(石门县人社局公务员股)
监督电话:0736-5336006(石门县纪委)
特此公告。
原标题:石门县水利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管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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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