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2015菏泽东明县纪委公开选调27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六、报名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5月4日-5月6日(起止时间:5月4日8:30至5月6日18:00)。
(二)地点:县委办公楼1楼116房间。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东明县纪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自己下载打印)。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6、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准考证领取: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委办公楼1楼116房间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选调程序
(一)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见准考证。
(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的2倍以上,组织进行面试。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由纪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报名人数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考察方式。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的2倍以上,则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等额考察,择优录用。如出现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的,则综合考虑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学历层次确定考察人选。再遇特殊情况,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计划,则根据笔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等额考察,择优录用。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但达不到计划的2倍,则在考试的基础上,进行差额考察,择优录用。差额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考察组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实行量化计分。差额考察对象综合得分,采取笔试成绩占60%,考察成绩占40%的比重,计算其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排名,择优录用。
(五)拟选调人员公示:在县委办公楼1楼大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对考察及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出现的空缺,不再按分数进行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办法选录。
八、纪律和监督
县委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资格审核组、保密组,负责整个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为充分体现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7212585 3909008
本简章由东明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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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