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东:2015菏泽东明县纪委公开选调27人简章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东明县纪委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选调人员数量:27名。
二、选调范围
东明县县、乡党政群机关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按照国家和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公开考试录用的参公人员)、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垂直部门单位中的在职人员。
三、选调方式
认真组织报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不同的选调工作组织方式。
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的2倍以上,按照笔试、面试、考察的程序进行。
2、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选调计划但达不到计划的2倍,只进行笔试和考察,不再组织面试。通过差额考察,择优录用。
3、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选调计划,只进行笔试和考察,不再组织面试。通过等额考察,择优录用。对所缺的选调名额,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另行制定办法选录。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四)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的县直单位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按照中办发〔2014〕14号文件规定,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乡镇机关新录用公务员。
(五)对长期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借调、工作表现好、经验丰富、纪检监察业务比较熟悉的公务员,在报名和录用时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其他特殊情况,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根据市纪委要求需回避人员:市委管理的副县级及以上干部、东明县委管理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以及东明县纪委监察机关、统管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含女婿、儿媳)、兄弟姐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五、信息发布
选调信息4月27日开始发布。
(一)通过县电视台发布公告: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4月29日。
(二)网上发布信息:考生可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东明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简章。
(三)选调单位张贴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