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2015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遴选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执法大队(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广安市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4月2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报考人员必须经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5、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通过公招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政法体制改革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至2015年5月20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713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下街18号(市经信委大楼)。
3、联系电话:0826-2678993。
4、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实填写《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广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