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陕西安康岚皋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含城关镇)选调工作人员45人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依照报考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并面向社会公示。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只做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按笔试成绩平均分数的70%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平均分数、最低控制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凡无正当理由放弃笔试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类选调考试,并记入个人档案。
4、确定考察对象。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选调职位的考察对象;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未达到1:3的,笔试成绩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可确定为相关选调职位的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考察,考察方案另行制定。
6、选调。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选调人选,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向拟选调人员单位发送选调通知书,拟选调人员接到通知书后,自到岗之日起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综合评定意见,胜任职位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职位工作的,取消试用,回原单位工作,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余波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卢存安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公告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及其它相关工作。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组织实施。所有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要严格落实有关回避规定,对选调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泄密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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