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2015年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5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编制缺编情况和立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科员5名。
二、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
(三)年龄要求: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后出生);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职位要求并愿意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的人员于2015年5月7日前将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如在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的文章)等材料复印件寄送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或扫描成电子版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fsrdb@fsrd.gov.cn)。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3320321。
(二)资格审查:办公室收到报名材料后,交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查;确定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并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人数1:3比例的,不开考。
1、笔试:基础能力考试拟请市考试中心协助出题;业务能力考试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定试题。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等。
拟选调人选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
(四)考察: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核、考查。
(五)体检:拟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六)办理选调手续:根据考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题: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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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