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四川通江县人民政府遴选外聘县政府法律顾问8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员,采取公开遴选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遴选接受个人报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择优聘任。单位推荐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司法机关等单位书面推荐。参选人员须提供《通江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1份,并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和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份。
(二)初审。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拟入选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人员名单。
(三)公示。县政府法制办通过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将法律顾问候选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政府法制办将法律顾问人选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后颁发聘书、签订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实行兼职制,任期3年。在任期内若有违法或违反职业纪律行为的,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解聘。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18年3月15日下午18:00。报名人员须提交《通江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和有关证书等证明材料1份,直接送至通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ctjfzb@163.com,联系人:邹桂田,联系电话:13981666193。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选聘工作由通江县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法律顾问因办理县政府法律相关事务,所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以及个案定额补贴等支出,提供合法票据、顾问合同、任务分派单等依据,由县法制办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原标题:通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遴选外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点击下载>>>
通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