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黑龙江:2015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6人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文字综合职位6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黑龙江省省直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任科员(乡科级正职)及以下机关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具有2年以上机关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身体健康,年龄33周岁以下。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到报名截止时间。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登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5月5日-5月9日,每天8:30-17:30。
报名地点:和平邨宾馆905房间(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1号)。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我厅按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应达到5: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相应减少选调名额。考试时间、地点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4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实行百分制,分值权重为60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我厅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合格者,商所在单位同意后,我厅统一组织进行考察。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转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厅有关处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咨询电话:0451-82626703、82619216
0451-82627852、82620101-8905
纪检监督电话:0451-8265790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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