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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衡水市选调政府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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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衡水市选调政府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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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求,经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衡水市直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附件1,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具备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法制工作经验的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中的岗位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构成回避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不能参加此次选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应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3月5日9:00-3月6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政综合楼(育才南大街369号)1032室。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报名表(附件2,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单位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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