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河北衡水市选调政府法制事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公告 已发布。由于遴选招考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为各位领导整理了各省遴选考试信息和中央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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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求,经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1、衡水市直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附件1,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具备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0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以上,或具有5年以上法制工作经验的放宽至35周岁,即1983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职位表》中的岗位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构成回避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不能参加此次选调。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应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3月5日9:00-3月6日17:00(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市政综合楼(育才南大街369号)1032室。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衡水市政府法制事务中心选调报名表(附件2,可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
4、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资格证、单位证明等)。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